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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中的情绪虐待(2-4)
作者:本站 来源: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:2012年6月10日 浏览次数:3190次
二、 接触、温暖和归属
如果父母的情感和自发受到压抑,就无法给予孩子所需的接触,而触摸是信赖的来源,缺乏肢体触摸对婴儿而言是致命性的欠缺。成人则将肢体触摸的需要延伸到感情的层面上,感情的抚慰包括得到注意力和重视,也包括自己的成就感和获得赞赏。
孩子需要得到父母发自内心的喜爱,否则就会被迫去创造一个幻想中的关系来满足自己,以便让自己有力量前行。
因为感情的抚慰是个人的基本需求,如同食物之于身体。因而孩子会不择手段地谋取感情的抚慰,甚至于包括用不健康的方法,例如闯祸、惹麻烦……等等,终极的目标仍然是希望得到大人的注意和感情层次上的接触。
三、 自我接纳与自我实现
一个人的独特性需要得到肯定和接纳。孩子需要在照顾他的成人眼中见到全部的自己。
如此,才会产生一种自我感,且建立完整的内在人格。如果部分的自己被接纳(例如孩子的微笑、学话)而另外一部分不被接纳(例如孩子的愤怒和哭闹),则不被接纳的部分会与自我分离。每一回我们接触到自己不被接纳的这一部分时,都会感觉内在的父母在用眼神及语言拒绝它们。而这些不被接纳的愤怒、攻击和情欲等只好转为地下活动了。然而它们仍具有活力,在我们的意识范围之外活跃。
这些潜藏的部分有时会出其不意地出现。例如愤怒可能在毫无预警的状况下突然爆发。有时我们会说:“我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或者“我失控了。”除了愤怒以外,悲伤和恐惧的情绪也同样可能偶而发作。
我记得自己从小到大都不被准许生气,因为愤怒是七大罪之一。
小时曾有一位好心的修女拿一张病患的肺部X光片让大家传阅,并说这就是犯了罪(随便发怒)的灵魂的样子。我当时曾吓得在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敢生气了,我一定要对人友善。
我也像大多数的男性一样,被教导要“有泪不轻弱”以及“无所惧怕”。
即使是快乐,我也不能快乐得太久,因为父母会说:“非洲的小孩都快饿死了,你还乐些什么!”如果你既不能快乐,又不能生气、悲伤和害怕,你大概也快要成为麻木无情的人了吧!
在这种情形下,真我必须封闭,而代以假我出现。假我可以符合父母的一切要求,维持家庭系统的平衡。
弗撒姆和马生(Fossum and Mason)在《面对羞愧》(Facing shame)一书中曾说:“当孩子为了满足父母而封闭自己的感情时,他们对自己的情绪失去了信心,而依赖父母的思想和感觉来生活。起先是有意识地赞同父母,继而无意识地附和,最后终将把此种依赖的心态转向其他人和外在世界,成为易受影响而没有自我的人。”
四、 自主、独特、空间与分离
孩子希望自己与众不同,也需要有身体上的空间。身体的空间是建立身体界线的基础。
我的3个孩子没有一个会完全遵照我的指导和示范,因为他们总会加入自己的方式和风格。纵然他们会因此犯错或受到挫败,这也是上天许可和大自然为他们安排的学习方式和成长机会。
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,根本无法比较。每个人也都需要自主。自主的需求在一岁半就出现了,那也正是个人在心理上离开父母、寻求自主的开始。那时,共生期已满,个人结束了对父母的完全依赖,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。
两岁的孩子爱说:“不”。
如果我们允许孩子有说不的权利,今天也许不会有那么多人在受到性骚扰及面对酗酒和吸毒的诱惑时,难以抗拒和难以说不了。
强暴孩子的人很象是寻找猎物的猎人,他们擅于辨识何处有最为乖巧顺眼的孩子。
在发展自主性的阶段里,最大的危机是羞愧感。孩子必须学会与羞愧和疑虑共处,这些感觉本来是好的,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限度,知道自己会犯错而不是全能的。然而过度的羞愧感却使孩子扭曲了意志的力量,把操纵环境的能力转向用来对待自己。
艾里克森(E?Erikson)在《儿童与社会》一书中说:“羞愧感使人的思想和行动处处受制,进而导致一个封闭的病态自我。他重复做一些事情,并非对事物感兴趣,心甘情愿去做,而是自身早已麻木地习惯了重复的行动,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,他往往借助固执己见,或者对琐碎事物的控制来获得权力感……
“这种肤浅的胜利完全是婴儿模式强迫性行为的延续,这也是他日后只重事物表现而忽略精神内涵的原因。”
羞愧在父母与孩子之间具有传递性。有强迫性控制欲的父母是最会羞辱孩子的,而孩子长大以后也会有一种强迫控制的不成熟心态。
这样的父母提供了羞愧的最佳示范,这样的父母如何能让孩子学会自爱?
羞愧最具伤害性的地方是它所引发的过程。它起初只是一种主观感觉,但后来就转变为心中真实的习惯感觉了。
比如说,我在生气时,就感觉到自己仿佛是在犯罪一般,觉得自己很不好。同样,当我害怕、悲伤和快乐时,也是如此。
在我生长的家庭里,唯一不会引发羞愧的感觉就是罪恶感。
罪恶感是一种重要的情绪。在健康的家庭中,罪恶感形成了良知,使个人能因此变得可靠及负责任。在人格发展过程中,罪恶感比羞愧感更为成熟,因为罪恶感的前提是已经有了某些内化的价值观。它使一个人在做了某些违反价值原则的行为时,感到后悔。
弗撒姆和马生说:“罪恶感是针对个人行为的痛苦感觉,表达对自己行为的后悔及负责。羞愧感却是针对自己这个人的痛苦感觉。”
倘若牵涉到无法改变的自我,及不能挽回的犯错行为,再多的补偿及认错也无法改变羞愧感及自贬的感觉。
在不正常的家庭里,罪恶感是不健康的。在这里家庭中的成员都放弃了自己的独特性,只扮演该扮演的角色,以维持封闭系统的平衡。谁若试图脱离系统,放弃僵化的角色,追求独立及独特,就会面对系统的愤怒和排斥,并且承受沉重的罪恶压力。我们必须了解这种罪恶感乃是病态系统的症状。
须知,在不健全的家庭里,是成员为了家庭而活,并非家庭为了成员而活。
羞愧感之所以能够内化,乃因为个人的趋向受到了羞愧和贬抑。一个好奇的3岁小孩会探索自己的身体。那是一种正常的趋向,我们可以想象下面的场景:
有一天小华发现了自己的鼻子并且叫出它的名称,妈妈大为高兴,还叫外婆一起来看小华指认的鼻子。他因此得到许多赞赏。之后他又指出自己的耳朵、手、手指等,也同样获得家人的称赞。
有一个星期天,全家都呆在客厅(说不定还有客人在场),小华指出了自己的性器官,并期待引起相同的喝采,但是这次没有。妈妈迅速把他抱离客厅。他从未看到妈妈脸色那么难看过,即使他把大便抹在浴室墙上时都没这么糟。
于是他了解到:“我们家中没有性器官这样东西。”自此他的性欲及性的趋向受到了羞辱,他只能秘密地面对他的性成长。
这种现象当然不是一个开放及有活力的家庭所应该有的。难怪据调查,有百分之六十八的夫妻在性关系上有困难,最多的是“性欲失调”。试想,一个人在一个视性为禁忌的家庭中生活了20年,如何可能在婚后顿时在性方面变得开朗和有活力?有些人唯有在秘密及不法的性经验中才会感到兴奋,一旦它是合法的及成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时,欲望立刻就消失了。
对人类的性欲贬抑扭曲是何等作小淑女或小绅士,不可动作粗鲁,不可过分好奇的话,孩子的攻击趋向也可能受到羞辱,甚至于在训练大小便期间,孩子的排泄趋向,也有可能会被大人不经意地羞辱,以致于他们后来会变得像我一样在卫生间时要将浴室的水笼头打开,以免人家知道我正在大便。
一旦欲望受到了羞辱,以后每当自己的欲望出现,及感到某种自然趋向时都会为此而羞愧不安。
同样的情形也可能发生在其它的欲望上。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被人拥抱触抚过,并在他想去与人接近及希望有人触摸时被羞辱过,以后每当他有这种欲望产生时,就会觉得很丢脸。
许多小男孩都因为渴望被拥抱而受到过嘲笑,于是学会了用转移或自我防卫来压抑这些需要,以为男子汉不应该需要这些。因此,男人倾向于把亲密的需求诉诸于“性”,女人却倾向于把亲密的需求过度地情感化及情绪化。
男人需要亲密感的时候,往往用性来掩饰,他会说:“性能使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亲密感。”其实,亲密感和性完全是两码事。长此以往,男人会由此而降低他对性的欲望。女人却比男人更会因为性的需求而害羞不安,因此她们会借着温柔慈爱的行为来掩饰性欲。
其实亲密的需求和性欲都是正常的,但是在一个失去功能的家庭里,所有需求都可被冠上难听的罪名。一个不能做自己又无人支持的孩子,他的任何感觉和需要仿佛全都不对劲了。
成长心灵,健康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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